首页江西国内国外房产教育旅游美食汽车体育房产旅游
您当前的位置 : 江南都市网 >> 法治江西 >> 检察院

南昌市首例自洗钱犯罪案件在高新区宣判

2021年11月29日 15:22 来源: 江南都市报 编辑:叶伟

   江南都市报讯  黄娟 胡懿 全媒体记者张凌摄影报道:11月29日上午,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昌市首例“自洗钱”犯罪案件开庭审理,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可被告人胡某某在检察机关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作出宣判,判决认定被告人胡某某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服判,当庭表示不上诉。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自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的规定,毒品、贪污贿赂等七类上游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的,不再作为后续处理赃款的行为被上游犯罪吸收,而是单独构成洗钱罪。“自洗钱”的入罪,对于打击洗钱罪上游犯罪,从根源惩治洗钱犯罪起到重要作用。

   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胡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中发现胡某某可能涉嫌洗钱罪,提前介入侦查,办案检察官积极引导侦查人员按照洗钱犯罪构成要件全面补充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核实、分析胡某某使用的手机中作案当日的转账记录、围绕毒资的资金链条和去向、如何收集巩固证据等问题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深入探讨,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完整调取了多个涉案账户的资金流水,再通过仔细分析比对,理清了本案毒资走向,并结合客观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查明胡某某在收取了贩卖毒品的毒资后,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使用自己以及他人的银行、支付宝账户进行了6次转账,并找他人将账户内毒资转换为现金,检察机关在起诉时追加指控了洗钱罪的犯罪事实,对胡某某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两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犯罪与洗钱活动相互交织渗透,洗钱犯罪充当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的角色,给查清案件和追赃都造成极大影响。洗钱罪的危害巨大,国家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