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不到3.5万元 租户质疑电费“太离谱”

来源:      |    日期:  2020年12月12日     |    制作:  江南小编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高译丹、全媒体记者章娜摄影报道:“2年交电费3万余元,档案室只有4盏灯耗电,怎么一个月就能用1000多元的电费?”近日,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王院长为天使·水榭湾物业管理处交给他的高额电费单烦心不已。

  2年不到3.5万元 

  租户质疑电费“太离谱”

  2018年10月16日,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道路施工暂时搬迁到天使·水榭湾北区1栋商铺,中间近两年的时间,物业方没有要求卫生服务中心缴清电费,卫生服务中心也没有主动缴纳。“直到今年11月11日,我首次收到物业方要求缴纳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底的电费35188.11元的停电告知函。”王院长称,函中还写明“务必在5天之内缴清欠费,如逾期未缴,将对你户实施停电。”

  王院长等人抄录物业方提供的近两年用电数据发现,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5个电表会出现电量突增的情况,4号电表在2019年1月1日至2月3日电费更是高达1021元。“4号电表对应的是档案室,只有需要查找档案时才会入内并开灯,怎么会用1000多元的电,不合逻辑啊。”王院长告诉记者,2019年10月之前,档案室仅有4盏照明灯,每盏灯20瓦,就算整天开启也不过数十元,哪里会猛增到1000多元。    

  记者从王院长提供的4号表电费单中发现,2019前三个月的电费分别为1021元、576元、219元,2019年5月到10月,4号表每月电费15到39元不等。

  怀疑承租时电表未归零  

  要求评估后缴费被拒

  “这电费太离谱了。”王院长怀疑电表有问题,或在卫生服务中心搬迁前电表未归零,上一个商铺租户的电费算在了他们身上。

  王院长还表示,物业方与有两个“一户一表”需每月自行在网上缴费,所以他不记得是否还有其他电表需要缴费。他认为,物业方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包括水电费收取,造成如今这个结果,卫生服务中心有一定责任,但物业方责任更大。

  对此,天使·水榭湾物业管理处罗经理则表示,卫生服务中心入住时,物业已将电表归零,且王院长等人是租户,应该自行与物业方对接。对于物业方两年都未要求卫生服务中心缴纳电费,罗经理称,因其是公益性组织,物业方先行垫付了电费,并未催缴,今年公司要求较为严格,所以于7、8月通知其缴纳电费。

  “缴纳电费是应该的,但我对高达3万余元的电费存疑,所以希望先支付部分电费,请专业机构评估并查明原因后再支付剩余电费。”王院长提出,为避免再次出现争议,希望由物业方与其加强对电表的监管,自12月1起,对电表进行贴封条管理,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在物业陪同下不定期对电表进行巡查。

  对于王院长的提议,12月8日,物业方已派人与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接电表,并进行贴封条管理。但对于王院长要求先支付部分电费一事,罗经理不同意。他表示,岱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缴清电费,若后续专业机构发现电表有问题,证明其多缴纳了电费,可退回多支付的部分。

  12月9日上午,记者向青云谱供电营业厅反映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投诉人可申请校验电表或通过计量监督部门校验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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