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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诈骗团伙厉害 白纸换现金上演“掉包计”

2018年12月20日 16:51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江南小编5

    江南都市报讯  徐晓霞 罗兰   全媒体记者叶伟报道: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涂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王某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甲召集被告人涂某某、王某乙和李某(另案处理)合谋用白纸调包骗买六合彩,由涂某某、王某乙寻找作案目标,李某负责调包,王某甲负责与对方沟通并准备现金,四人商量彩票中奖后共同分成。2018年4月19日,王某甲、涂某某和王某乙来到南昌市西湖区某饭店,找到老板喻某某与其商量帮买8万元的六合彩。当晚19点多,王某甲等人到喻某某饭店邀其到小汽车内,表示要购买六合彩,王某乙将事先准备的8万元现金给喻某某清点后装包,将包交给李某,李某随喻某某去饭店下单买六合彩。下车之际,李某用事先准备的装有白纸的包与装有现金的包替换。之后,王某甲用微信将投注号码及所需投注金额83230元的单据发给喻某某,喻某某称按王某甲等人的要求购买了83230元的六合彩。晚上21点多,王某甲等人得知所买六合彩没中奖,便通知李某立即离开,并与喻某某断绝联系。  

  案发第二日晚,侦查人员将涂某某、王某乙抓获归案。同年7月16日,王某甲自动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涂某某、王某乙共同骗取他人人民币8323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甲、涂某某、王某乙为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三被告人系共同犯罪,王某甲系主犯;涂某某、王某乙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涂某某、王某乙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涂某某自愿认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