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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女子在小区开麻将馆渔利万余元被判刑

2018年11月16日 09:01 来源: 江南都市报 编辑:江南小编5

江南都市报讯 徐晓霞 罗兰 全媒体记者叶伟报道: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余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被告人余某某租用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区一储藏间经营麻将馆。2018年2月16日,余某某在该麻将馆提供牌九供他人赌博,参赌人员以几十元至几百元“开花”的方式进行赌博,余某某从参赌人员手中按百分之五的比例抽取渔利。同时,余某某自己也参与赌博。截止到案发,余某某从中抽取渔利共计10000余元。

2018年2月20日,公安机关接线索举报来到余某某开设的赌场,现场抓获余某某及参赌人员邱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缴获参赌人员的赌资8075元及余某某的非法获利25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场地和赌博工具,供不特定的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取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