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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集中宣判一起恶势力团伙案

2018年10月19日 10:33 来源 编辑:江南小编

  江南都市报讯贺洁、刘奇仰、全媒体记者任德志报道:10月18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安福县人民法院于近日依法集中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戴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目前该判决书已生效。

  审理查明,被告人戴某某与丁某某(另案处理)等人纠集在一起,形成以戴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分分合合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法院认定,戴某某涉案六起,丁某某涉案三起。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某、丁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戴某某随意殴打他人,追逐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丁某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于9月28日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