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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检察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胜诉

2019年04月11日 09:03 来源: 江南都市报 编辑:江南小编5

(庭审现场)

    江南都市报讯  通讯员赵云/文  姚卫东/图 报道:近期,万年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的该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万年县环保局未完全依法履行监管和处置涉案危险废物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开庭审理。万年县环保局各部门工作人员、万年县政府行政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等均到庭参与旁听,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据介绍,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汪家乡深田村一厂房内存放有大量不明物料,桶装500多桶,共计100吨左右,编织袋装共计110吨左右。后又发现在陈营镇阳背村高速路附近堆放有800多桶化工蒸馏釜底残渣和200吨左右编织袋装的油泥,均为露天堆放,无任何防护措施,部分已渗漏,现场气味刺鼻;在陈营镇马家古塘村山上设有一炼油厂,生产时浓烟滚滚,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在石镇镇后汪村山上露天堆放有200桶左右油泥和化工残渣混合物,部分油泥、残渣外溢,气味刺鼻,周围有杉树死亡。

    经万年县公安局及万年县环保局查明,上述堆放的油泥、化工蒸馏釜底残渣及其混合物和设备同为犯罪嫌疑人邹某非法倾倒和使用,均属危险废物。

    万年县环保局在邹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依法逮捕无法处置的情况下,未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依法全面对涉案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处置,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侵害。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保护好万年县域生态环境,万年县人民检察院向万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确认万年县环保局未完全依法履行监管和处置涉案危险废物职责行为违法,并判令万年县环保局继续履行依法处置涉案危险废物的职责。

    为确保该案顺利开庭,该案公益诉讼办案组办案人员多方寻找大量相关人员进行取证,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带队奔赴江苏、丰城、濂溪区、景德镇、弋阳等地进行取证,获取了大量有利证据,省、市院民行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精心指导,协调各方,多次前往现场查看,努力解决具体困难,使得该案得以顺利进行。开庭前,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准备出庭预案,预测庭审争辩焦点,制作危险废物现场视频,夯实庭审基础。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PPT、播放危险废物现场视频示证形式出具证据,经当庭逐一质证,合议庭全部予以确认。万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明星在发表公益诉讼意见书时表示,“检察机关与环保局及其他行政机关并不是对立的,也没有高低之分,双方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公益,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来达到双赢共赢多赢,最终为我县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万年县环保局局长当庭表示赞同,并对公益诉讼起诉人表示感谢,称如果没有万年县人民检察院的介入,本案的涉案危险废物不可能得到及时处置,处置危险废物的资金也不可能快速到位,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损害后果。

    据了解,本案一审宣判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