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樟树市一摄影店5万元买丰城市一景区独家拍摄权却遭共享 合同形同虚设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5万元约定的景区独家拍摄权在实际中落空,引发摄影机构与文旅公司对簿公堂。近日,丰城市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在厘清责任的同时,以柔性司法服务化解企业矛盾,为本地文旅与服务行业的良性合作保驾护航。

  2023年,樟树某摄影店为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将目光锁定丰城市某热门景点。该景点凭借浪漫景观,成为婚纱摄影热门取景地。樟树某摄影店联系运营该景点的某文化旅游公司,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樟树某摄影店支付5万元合作费用,获得该景区两年婚纱摄影独家拍摄权;某文化旅游公司负责管控景区,禁止其他摄影机构进入景区开展婚纱摄影业务。

  协议签订后,樟树某摄影店依约支付5万元。然而合作启动不久,其发现多家本地摄影机构仍在景区内正常进行婚纱拍摄,独家拍摄权形同虚设。该摄影店多次要求某文化旅游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此后,某文化旅游公司仅向该摄影店退回2.5万元,余款未返还。今年9月,双方协商未果,樟树某摄影店诉至丰城市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均为小型企业,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双方对立,甚至影响该景区后续招商口碑,因此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某文化旅游公司释明法律规定。其未按合同禁止其他摄影机构拍摄,违反合同核心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法官从企业长期发展角度出发,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分歧,寻求共赢路径。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某文化旅游公司一次性向樟树某摄影店返还费用2万元,樟树某摄影店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争议。目前,某文化旅游公司已按约足额支付款项,案件圆满解决。

  值班编辑:傅蓝天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朱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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