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狗同车”公车私用不能仅靠网友举报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5年12月17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制图/林智浩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建新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用在河北省围场县一名涉及公车私用的辅警身上,再合适不过了。12月16日,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辅警时某因违规使用警车被解除劳动关系。

  这起事件,看似辅警家属仅搭了一趟“顺风车”,“合乎情理”;实则为“车轮上的腐败”,违背法理。违规使用公车,不仅浪费国家资源,透支公信力,损害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也极易滋生享乐主义等特权思想,败坏党风政风。

  近些年,党中央深化公务用车改革,下大气力纠治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公车私用现象逐年减少,“车轮上的腐败”得到明显遏制。而此次河北省围场县出现辅警公车私用事件,也因此尤为引人关注,且仍有诸多未尽之问。

  其一,关于事发——如果不是网友举报,违规者是不是得以瞒天过海?网友拍下视频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无法预见辅警一家三人在事发地下警车购物,或许是其随行的一条宠物狗,让网友觉得“人狗同车”涉嫌公车私用,才决定拍下视频并发至网上“举报”。但如果违规使用公车者更低调一些、更隐蔽一些呢?还会被发现吗?

  其二,关于监管——在制度规章和技术手段更为规范的当下,涉事单位为何管理失职?如今,使用公车审批程序更为严格,且多数公车已安装定位系统,可以监控出行轨迹,但为何仍出现监管漏洞?

  其三,关于风气——“风气好不好,关键看领导”,一名辅警尚敢公车私用,涉事单位是否存在更多的违规用车行为?“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些领导干部,如果败坏了整个单位的风气,难免会形成“上行下效”效应。当地主管部门,能否以治理公车私用为契机,深挖彻查,进一步“拔出萝卜带出泥”?

  其四,关于问责——除了开除违规的辅警,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人员如何处理?对此,警方通报中称之为“严肃处理”,但如何处理,涉及哪些人都语焉不详。其实,本次事件还涉及车辆管理人员、审批人员、监督人员等,对这些人的处理不能“自罚三杯”。

  公车姓“公”,私用“驶”不得。纠治公车私用,不仅要在思想上把正“方向盘”,在制度上装好“刹车片”,在监管上设置“红绿灯”,更要让群众成为“监控器”……如此多方发力,方能让公车轮子不“跑偏”,确保行驶在“阳光”之下。

  值班编辑:傅蓝天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朱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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