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元音响运输中损毁只赔600元 “未保价”条款遭质疑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5年06月27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陶钦仪、全媒体记者陈阳摄影报道:“价值2.5万余元的音响通过德邦物流运输,光运费就花了214元。”近日,南昌市民郑女士向江南微帮办栏目反映,运输过程中音响损坏,收货方拒收。而对于她的损失,德邦物流只愿意赔付600余元。

郑女士表示,她长期从事音响销售,与德邦物流签有月结协议。此前运输从未出现货损,故本次未对货物进行保价。“价值2万多元的音响只赔几百元,这太不合理了。”她认为,德邦物流因保管不当导致货损,应承担维修费用,而客服提出的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悬殊,难以接受。
德邦物流客服回应称,因郑女士寄件时采用默认保价300元(未额外保价),按公司规定只能按三倍运费赔偿,即600余元。若需进一步协商,将派专员核实处理。
对此,江西锦成律师事务所李初望律师援引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指出,货物损毁赔偿额应优先按当事人约定执行。同时,邮政法规定,未保价邮件损毁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资费3倍。他特别提醒:托运贵重物品时应主动保价并支付费用,否则可能面临维权困难。
值班编辑: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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