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躲债跳楼受伤 追债人被判赔偿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黄娇、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我是正常讨债,又没有逼他跳楼,他自己跳下去受伤,凭什么要我赔钱……”5月19日,记者从上栗县法院获悉,该院调解了这样一起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件。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由大维(化名)当场支付小桃(化名)3.5万元赔偿款的调解协议。
原来早在2024年3月的一个周末,男子小桃与大维以赌博的方式打台球,输了500元给大维。因一时没钱,小桃承诺一个星期后偿还,但约定还款日后,小桃仍未偿还。
之后,大维又在该台球室门口遇到小桃,催促小桃还钱,并称若不还钱就不让其离开,并推搡着要求小桃进入台球室内。小桃联系了几位朋友仍未借到钱,大维则要求其联系父母代为偿还,被小桃拒绝。小桃以电话联系朋友借钱为由,进入台球室位于二楼的卫生间。因一直未借到钱,小桃惧怕不还钱大维不让其离开,于是从卫生间的窗户跳下。大维及小桃的朋友因未听到小桃的声音,进入卫生间查看也不见其人,于是几人跑到楼下查看,也未找到小桃。
跳下楼的小桃因双脚受伤,疼痛难忍,于是联系一起前来打台球的朋友,请求送其就医,大维才知其受伤。小桃父母报警后,赤山派出所对大维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经住院治疗,小桃花费医疗费6000余元,经鉴定,其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评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一事无法协商,小桃诉至法院,要求大维赔偿其各项损失13万元。
值班编辑: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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