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评|挖野菜别“撒野” 尝鲜切莫“尝险”
来源: | 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 制作: 周章云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建新
春雷起,春菜鲜。随着气温转暖,不少人一手拿铲、一手拎袋,在踏青亲近自然之时,热衷于挖野菜尝鲜。4月20日,大庆日报微信公众号以《你挖的婆婆丁,可能“价值”500元!》为题,提醒市民挖野菜时勿破坏绿地(公园、景区、绿化带等地),否则要被处以500元罚款。
近期,在社交平台上,约“搭子”挖野菜也很火,并称之为“打野”。这既可以满足社交、休闲需要,还薅到了大自然的“羊毛”,尝到了春天的味道。但在“挖呀挖呀挖”的热潮之下,不文明的“打野”行为也屡见不鲜,由此产生的种种问题和安全隐患,更应引起重视。
从环保角度来说,肆意“打野”有破坏植被之忧。
荠菜、蒲公英、马齿苋等野菜本身也是植被,在稳定区域土壤结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些人野蛮挖野菜,“掘地三尺”“斩草除根”,将茂密绿地挖成了“瘌痢头”,对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等方面造成破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是在江河的大堤上胡掘乱挖,导致水土流失,甚至有溃堤之险,届时“打野”者被严厉追责,恐怕悔之晚矣。
从权属角度来说,随意“打野”易产生矛盾纠纷。
野菜野菜,并非采到筐里就是“你的菜”,而要看“谁的地盘谁做主”。况且,野外之菜也不都是野菜,人家的山林、自留地、菜园子长的,自然不能去“打野”,否则就成“打劫”了。据央媒栏目《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四川成都一些不文明的“打野”行为引起了当地村民的不满——刚冒尖的春笋就被挖走,鲜嫩的鱼腥草被成片拔起,甚至有人将农户种植的名贵中药材,也当作野菜挖走了,给村民带来了损失。如此野蛮“打野”,轻则有口角之争,让人败兴而归;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遭受惩处索赔,何苦来哉!
从出行角度来说,任性“打野”有人身安全之危。
深山野外,地形复杂,植被茂密,手机信号极差,不熟悉者进入,危机四伏。翻阅新闻,在奔赴川岳“打野”的过程中,有意外出车祸者、有迷路被困者、有跌落山崖者……野外虽难见豺狼虎豹,但有蛇虫蜂蝎,还有天气突变、山洪暴发等不可预估险情,无不对人构成威胁。近日,遵义市红花岗区凉水井一女子在山上挖野菜时,被捕兽夹夹住脚,幸及时报警才被救出。野外,意味着更多的意外,踏足山野,当心存敬畏之心。
就食材方面而言,恣意“贪嘴”有食物中毒之险。
现实中,许多人对野菜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野外的就是“绿色”的,但其生长环境也有可能被粉尘、杀虫剂等污染。此外,一些野菜,有毒的与无毒的长得类似,难以区分,一旦误采误食,后果不堪设想。3月25日,广东佛山一家六口就因误将断肠草认成了五指毛桃,将其用来煲鸡汤,食用后全家中毒,幸亏及时送医抢救才脱险。《中华预防医学杂志》最新数据显示,我国每年野菜中毒事件发生500余起,受害人数超过3000人,其中占比高达65%发生在春季。可见,“毒从口入”并非个例,这个亏,最好别吃。
其实,有农业专家指出,野菜之所以没有被广泛种植,产量也不高,其口感、品质不佳是主要原因。也就是说,在一片“野菜热”中,野菜并非传说中的那么“鲜”。
退一步而言,即便想去凑挖野菜这个热闹,也要注意:野外之地并非法外之地,“君子爱‘菜’,应取之有道”。别为了尝鲜而“尝险”——此险既为逾越法律之险,也为生命安全之险。
值班编辑:奚同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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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委:朱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