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违规加建竟通过了验收》之深追: 违建属实 拟进行没收并罚款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    制作:  江南小编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卢勇报道:去年12月12日和今年2月10日,本报对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宜春馨园小区13栋6间房屋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了报道,引起宜春市相关部门重视。目前,此事有了新进展。

  宜春市宜阳新区相关部门介绍称,利达馨园小区是宜春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竣工的。2024年10月起陆续有小区居民举报该小区13栋3到5层加建了6间公寓的情况。

  2024年10月15日,投诉情况被转至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经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宜阳分局认定,以及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阳新区分局勘验和调查询问,初步认定利达馨园小区13栋的3到5层加建了6间公寓,总面积为280.8平方米的事实。10月21日经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核立案后交由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阳新区分局承办。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阳新区分局接办案件后高度重视,多次联系宜春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熊小平。10月22日当事人公司法人熊小平接受了分局的调查询问,涉事房屋于2017年10月通过验收,当事人承认利达馨园小区13栋的3到5层加建的6间公寓未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当事人提供了一版通过了原宜春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图审的馨园13栋平面图,但因当事人公司内部原因,未按照图审的图纸办理规划许可证,并承认最后用遮挡的方式规避了规划验收,隐瞒利达馨园小区13栋的3到5层加建了6间公寓的事实,加建的6间公寓总面积为280.8平方米,没有售卖出租,一直由开发商自持。

  在认定违建事实后,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11月15日向涉事的宜春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4年12月10日前补办加建6间房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4年12月18日,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向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和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送了《协查认定函》,按照各单位的职责职能对利达馨园小区13栋加建的部分提出处理意见。

  为妥善处理该案件,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阳新区分局2025年1月15日主动聘请江西省桂能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利达馨园小区13栋及加建情况进行了鉴定评估。

  2025年1月28日,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宜阳新区分局收到江西省桂能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分析报告,报告指出:如拆除违建部分将对房屋主体结构、围护系统、周边环境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经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研究,拟对宜春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没收利达馨园13栋的3-5层加建的6间公寓(分别是318室、319室、418室、419室、518室、519室,每间公寓面积为46.8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280.8平方米)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2月14日,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向涉事企业宜春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告知书起 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本机关进行口头陈述、申辩。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下一步,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好该案件,对于该案件中加建房屋如何通过验收,已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后续如有最新处理结果将及时向媒体进行通报,再次感谢江南都市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值班编辑:傅蓝天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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