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五举措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执法人员着制服开展公务执法时不得少于两人

  江南都市报讯 王纪洪、皮婉婷、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9月30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近日该厅办和省司法厅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通知》提出,大力纠治城管执法队伍“四风”问题,着力解决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提升工作效能。深入开展城管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引导城管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道德观,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城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开展公务执法或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队伍行进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保持行进行列整齐,威严有序,自觉维护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严明执法工作纪律,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梳理查找城管执法领域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典型案例,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干部职工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禁城管执法人员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败坏城管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城管执法各项制度规范,严禁越权执法、违法执法、选择性执法,杜绝简单粗暴任性执法。

  严格遵守着装规定,执行《江西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着装管理规定(试行)》要求,配套穿着统一的城管执法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标识,保持良好形象。城管执法制式服装不得与其它便服混搭穿着,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城管执法制式服装,非城管执法人员和非城管体制管理的乡镇(街道)等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人员不得着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因退休、换岗、离职、开除等退出城管执法岗位的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收回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及相关标志标识。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管执法工作的经常性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文明执法情况作为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要完善检查监督、投诉举报、奖励惩戒等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文明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作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城管执法人员有不文明执法行为的,要督促有关城市管理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值班编辑:范晶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傅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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