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有小区开始下调物业费》之焦点追踪:这些民生之问期待答案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本报报道引发读者热议 不少业主留言称物业费“性价比低”
物业费怎么收才合理?觉得收费过高咋办?想下调有何途径?
“物业费早就应该下调!”“湾里这边普遍都2.7元(1平方米每月)以上了,希望能调整。”9月24日,本报独家报道了南昌有小区开始下调物业费,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本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南昌多个小区的业主留言称:“服务与收费不匹配,物业费都超过每月3元/平方米了!”
物业费怎么收才合理?想下调有啥途径?觉得收费过高咋办?这些来自小区业主们的民生之问,期待有好的答案。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物业费怎么收才合理?
业主热议:物业收费高服务却一般
近日,南昌蓝光·观澜府(林肯公园)等小区物业费下调引发广泛关注。本报报道推出后,引发南昌不少小区业主的共鸣。
“南昌县东新乡鸿海满园小区,万科物业3.2元(1平方米每月)的物业费,120元(每月)的停车管理费,在南昌县还有比这更高的吗?”一名业主留言称。另一名业主也留言表示:“恒大华府3元(1平方米每月)的物业费,好贵。买了车位,每个月还要收100元停车管理费,不合理!”
“《江南都市报》刊发的这条新闻,反映了广大业主的心声。我把你们的报道转到了小区微信群里,竟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移出群聊。”家住南昌高新区的业主胡女士表示,实在不理解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何如此霸道!
●物业费由物业公司说了算?
业主感觉没有“话语权” 建议参照外地的动态管理
业主们的反映显示,小区物业费的定价并未征求过他们的意见。
在众多“吐槽”中, 一名业主一针见血地指出:“大部分小区初始的物业管理都是由开发企业单方请的物业公司负责,不知道是否经过了招标、有没有利益勾连,反正感觉物业费不低。业主如果对物业服务有更高期待,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频发。建议住建部门根据本辖区各小区的实际情况,分类制定物业费指导标准,避免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
有业主向本报反映,物业收费标准应由政府借鉴广州等地的做法来指导定价,即不同的服务标准对应不同的服务收费,且收费的整体水平与当地的经济形势相适应。至于哪个小区属于哪个标准,应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由政府部门、社区、业主、物业公司等多方代表综合评定(听证)。
●觉得物业费过高,咋办?
业主有权集体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调价申请
根据《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然而在现实中,大家却一致认为物业收费高与服务不匹配,业主对于物业费的制定和调整都没有什么话语权,因此矛盾重重。
物业费与服务不匹配,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吗?南昌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曾杰东认为,业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比如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业主组织,即便没有成立相关组织,业主仍可以集体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申请调整物业费。
●想下调物业费有何途径?
有一道坎:物业公司可以不接受调价申请
目前,华润玲珑府不少业主心有不甘,因为小区业主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先后两次向物业公司发送了调价函,都被其回复“不接受调整”。
“虽然业主以及业主委员会有权向物业公司提出调价申请,但是物业公司也可以不接受调价申请。因此,目前成功调价的小区其实并不多。”南昌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曾杰东表示,在双方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时,不少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商议更换物业公司,这也是目前不少业主为自己维权的方式之一。
值班编辑:范晶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邹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