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条举措支持企业发展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柯莺莺、陈慧报道:7月2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全市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人社政策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直补快办”

  据介绍,九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工伤保险费率继续执行降费减负20%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给予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直补快办”行动,对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费用的,按企业实际缴纳金额落实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鼓励和指导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加大引才留才服务力度,强化优秀企业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业务指导力度。大力开展“才汇九江+”引才活动,为优秀企业引进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支持企业引进培育高技能人才,对企业引进培育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参照大专、本科、硕士学历人员标准享受同等引才补助政策。鼓励和指导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规定给予一次性项目建设补助。

  建立优秀企业“一对一”办事联络机制

  九江开通优秀企业业务“帮办”绿色通道,建立市本级优秀企业“一对一”办事联络机制,提供人社业务“帮办”服务绿色通道,为经办人员提供人社业务办理的培训指导,推动人社业务“网上办”“掌上办”。

  探索“不见面”工伤待遇经办服务新模式,推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免申即享工作,实现工伤医疗审批全流程“一次不跑”。

  建筑领域存储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

  建筑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在九江范围内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工资的,其新增工程的工资保证金存储可减半执行;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值班编辑:范晶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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