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搭“房子”是否算违建?事发南昌上海路南延路段

来源:      |    日期:  2024年05月19日     |    制作:  周章云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本报《城市管理》周刊相关报道版面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卢勇摄影报道:打通“断头路”,是一项百姓期待的民生工程。日前,有读者向本报《城市管理》周刊热线反映,南昌上海路南延工程正在施工,有人却在路边搭起了房子,还打出了“招租”的广告。读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介入处理,违建一旦形成,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后期拆除难度也会增加。

  上海路南延路边搭建的“房子”遭市民投诉。

  楞上村委会:仅建四面围墙,不允许封顶

  接到读者投诉后,5月10日中午,记者来到青云谱区徐家坊街道墅溪公寓走访,只见墅溪公寓49栋紧邻正在施工改造的上海路,一栋褐色的建筑立于道路旁,该栋建筑朝向道路一侧设置了3道卷帘门,门头上分别标上了墅溪公寓49栋附一栋1号、49栋附一栋2号、49栋附一栋3号,还附上了3个“店面”招租的电话号码。

  另有一间“房子”与上述建筑相邻,一同立于上海路一侧,该间“房子”用红砖修葺而成,四面围合,有两扇门,但均已上锁,无法查看内部具体情况。

  “49栋附楼是村小组的财产,那里原先就有钢棚,后面又粉刷了一下;旁边的建筑是村民自己为了划清界限,用四面围墙围起来的,没有进行封顶,我们也不会允许他封顶。”徐家坊街道楞上村党委书记李国俊说。

  青云谱区城管执法大队徐坊中队:仅围合不算违建

  青云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徐坊中队熊姓中队长表示,早在墅溪公寓建设时,49栋附楼作为物业办公室就一直存在,只不过现在翻新了一下。

  而对于邻近的围合建筑,熊姓中队长这样认为,“那只是围墙,里面空的,没有搞建设,不是违建,原先是垃圾死角,政府让村委会围起来的。”

  这一说法显然与楞上村负责人所说的“村民为了划清界限而建”相矛盾。

  周边居民:明显不合理

  “四面围起来都不算违建?靠近小区这一侧还设置了多扇门窗,如果仅仅为了划界、围垃圾死角,不需要建约3米高的墙和多扇门窗吧。”墅溪公寓不少居民显然很不满意城市管理部门的回复,“之前有的业主搭个阳光房都要坚决拆除,现在这么有碍观瞻的‘违建’都能安然无恙,让人看不懂。”

  上述居民认为,这可能会纵容这种搭建行为,有些人可能会沿着上海路继续实施建设,实际上,连续几日来,也一直有工人在上海路旁修补围墙。

  南昌城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分析认为,违建分为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物一般来说是房屋,构筑物则分为雨棚、墙等,没有任何手续、不在规划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都属于违建。

  青云谱区城管执法局:是否属于违建要咨询中队

  “我们执法大队已经到现场去查看了,如果后续还进行搭建的话,我们会去拆除,执法大队也将定期安排人员巡查。”5月13日,青云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名应姓工作人员答复。

  至于49栋附楼钢棚及旁边围合建筑是否属于违建,应姓工作人员则表示,因执法权限下移至属地,是否属违建还需咨询徐坊中队。

  5月14日,记者再次来到徐坊中队。徐坊中队熊姓中队长称,49栋附楼确实拿不出手续,但时限太久了不好拆;邻近的围合建筑如果被拆除,又会有居民倾倒垃圾,也不太好处理。

  针对此事,江西省政协委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认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坚决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强制性,界定是否为违建,首先要看有没有规划、报建等手续。而大队、执法局对属地中队的执法行为应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纠偏,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推敲和检验。

  值班编辑:奚同北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邹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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