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期储蓄国债(电子式)4月10日起发售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兰春、全媒体记者何柳斌报道:4月9日,记者从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获悉,2024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两期国债)从4月10日起开始发售,4月19日结束。

  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为450亿元,其中:第一期最大发行额为225亿元,期限3年期,票面年利率为2.38%;第二期最大发行额为225亿元,期限5年期,年利率为2.5%。

  两期国债面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投资人购买的两期国债从发行期首日(4月10日)开始计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两期国债为实名制记名国债,可以挂失,但不可流通转让。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但发行期内(4月10日-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

  目前,江西省内可以通过17家2024-2026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购买储蓄国债。

  值班编辑:范晶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朱晓晖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