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期储蓄国债(电子式)4月10日起发售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4年04月09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兰春、全媒体记者何柳斌报道:4月9日,记者从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获悉,2024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简称两期国债)从4月10日起开始发售,4月19日结束。
两期国债最大发行总额为450亿元,其中:第一期最大发行额为225亿元,期限3年期,票面年利率为2.38%;第二期最大发行额为225亿元,期限5年期,年利率为2.5%。
两期国债面向个人发行,销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投资人购买的两期国债从发行期首日(4月10日)开始计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两期国债为实名制记名国债,可以挂失,但不可流通转让。购买两期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但发行期内(4月10日-19日)不办理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提前兑取时,利息按投资者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
目前,江西省内可以通过17家2024-2026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购买储蓄国债。
值班编辑:范晶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朱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