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能跨中心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吗?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4年03月08日     |    制作:  周章云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本报讯 兰春、全媒体记者卢勇报道:住房公积金主要功能是为购房者买房、房屋大修提供资金来源。3月7日,市民赵先生向江南微帮办栏目咨询公积金贷款买房,能否办理跨中心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对此,记者采访了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自己公积金缴存在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爱人公积金缴存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早前夫妻俩在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且办理了自己名下公积金账户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赵先生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名下公积金账户的金额即将不足以抵冲每月还款金额,现在不知道能不能使用爱人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进行每月抵冲还款。

  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称,按月对冲还贷,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冲抵其公积金贷款,对冲划款金额直接冲抵还款额,不再打入职工还款银行卡。“目前,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办理对象仅限本中心缴存职工,在外中心缴存的职工办理相应提取需到缴存中心咨询。”

  对于赵先生的情况,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目前,其爱人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的公积金缴存账户金额无法直接每月抵冲在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不过,根据相关规定,赵先生的爱人可以根据公积金按年提取相关规定,进行提取。

值班编辑:范晶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游静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