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无牌无照就可上路?别轻信

来源:      |    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    制作:  周章云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胡琴摄影报道:有的群众被商家误导,认为购买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不要上牌、不要驾照,可以自由上路。上高县交警大队查处的这起交通案例告诉你,很多“老头乐”其实是机动车,有驾车者因肇事逃逸被交警部门罚款、拘留。

  1月31日20时25分,在320国道上高县高新园区黄金堆工业区黄金南北大道路口,一辆两轮电单车与一辆小车相撞,造成两轮电单车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小车驾驶员没有停车,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接警后,上高县交警大队民警彭小飞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察,并及时通知120救治伤员。由于现场光线不佳,根据伤者描述,撞击他的是一辆无牌四轮车,但是其他信息并不清楚。事后,彭小飞调取了沿路的监控录像,但只拍摄到模糊的画面。民警不断扩大排查范围,多次到周边厂区摸排走访,寻找现场目击者和证人。经过不懈努力,民警终于锁定了肇事逃逸车主胡某根的身份信息,肇事车“老头乐”也被依法扣留。

  2月2日,民警依法传唤胡某根到交警中队接受调查。经查,事发当日晚上,胡某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厂里驾驶无牌低速电动四轮车(经第三方司法检测机构鉴定属于机动车)下班回家路上,经过事发地路口时左转弯,没有注意到前面有一辆两轮电单车,发生相撞后,也没有下车查看,而是直接选择逃离现场企图逃避责任。

  最终,民警依法对胡某根肇事逃逸、无证驾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月27日,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泗溪中队办事大厅内,伤者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民警彭小飞手上,向他表示感谢。

  交警提示:切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

  值班编辑:龙翔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傅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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