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加工销售烟花爆竹 获刑8个月处罚金1万元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4年01月05日     |    制作:  江南小编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孙昂、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1月4日,记者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对上诉人柳某某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柳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没收上诉人柳某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由扣押单位依法上缴国库。

  该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柳某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4 月至 2022年 7 月期间,从叶某某(另案处理)处购买擦炮药物饼子,并将上述材料发放至村民家中进行非法加工并销售。现已查明,被告人柳某某将上述擦炮销售给了黎某某(另案处理),销售金额达 176650 元。

  据悉,该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后,柳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郭宁

  值班编委:傅爱华



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