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审结首例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贩卖毒品案 贩卖“上头电子烟”,3名被告人获刑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4年01月03日 | 制作: 江南小编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李海龙、全媒体记者陈建新报道:1月2日,记者从上栗县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涉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刑事案件。这是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被列管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该院审结的萍乡市首例涉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贩卖毒品刑事案件。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8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0月4日,被告人龙某在从萍乡市购得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后加价卖给吸食人员夏某、朱某。交易过程中,被告人龙某使用他人微信、支付宝账户收取毒资。同日,被告人黄某霜、黄某龙在从汤某处,购得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后加价卖给吸食人员魏某。另外,被告人黄某霜因2022年12月在长沙市醉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汽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依托咪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在我国以药品形式存在的有依托咪酯注射剂、依托咪酯原料药两种,主要用作麻醉药,是咪唑类衍生物,为非巴比妥类静脉麻醉药,是快速催眠性静脉全身麻醉药,临床上作用迅速而短暂,对中枢神经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
值班编辑:周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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