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交警:货车太“亮眼”,被罚500元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    制作:  江南小编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胡琴摄影报道:近日,在宜春市上高县,一辆货车因为太“亮眼”,引起了群众的注意,向交警部门举报其这种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立即找到该车和驾驶人,对司机进行处罚,并要求拆除加装的强光照明灯。

  12月5日,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办的一则群众举报,一辆车牌为赣CV**42的轻型多用途货车在车尾安装了强光照明灯,影响其它车辆的正常行驶,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上高交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迅速锁定了该车车主沈某鸿,并通知其到交警大队墨山中队接受调查。当日上午,沈某鸿便来到交警中队,向民警解释自己经常要开车上山为挖机加油,夜间倒车时视物不清,所以便装上了这么亮的灯。

  民警对沈某鸿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拆除加装的妨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并依法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处以五百元罚款。交警提醒:违法加装强光灯,在较为黑暗的行车环境中会让行驶中的其他驾驶人瞬间“致盲”,极大影响行车安全,严重的或引起交通事故。

  编辑:周章云

  审核:郭宁

  复审:陈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