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一管“熊孩子” 治一治“厌童症” ——关于进一步建立儿童友好社会空间的建议

来源:      |    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    制作:  周章云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德兴市政协委员、绕二镇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组组长汪丽霞,绕二镇党政办干部、政协工作联络员洪一帆反映:“高铁掌掴事件”“热水泼小孩事件”“熊孩子揪乘客头发反被家长怒怼事件”……暑期到来,各类关于儿童在公共场所哭闹跑跳引发矛盾的新闻、“熊孩子”事件频频登上热搜,引发公众热议和广大争议。有的网友提议应在各类交通工具、公共空间设置“禁童区”,更有甚者对儿童自身报以恶意、言语攻击、舆论霸凌。也有部分网友将问题简单归咎于部分人群的“厌童”情绪,“厌童症”甚至成了贴在部分年轻人身上的“标签”。舆论空间中不同阵营的“对战”,无疑加剧了情绪对立和社会戾气。因此,如何解决公共场合里个人权益与儿童、母婴权益的冲突,建立儿童友好、母婴友好的社会空间,值得我们深思。

  “厌童症”产生的原因

  “厌童症”是心理学概念,指的是一种情绪状态或态度,表现为对与儿童相关的事物和活动的明显不耐烦和厌烦,并不是一种医学诊断,而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的描述。缘何发展为话语陷阱,引发舆论对战和事态升级,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熊家长”的不作为。公共空间中儿童扰人、吵闹,绝大多数情况下,如若家长态度诚恳、积极处理,一般会得到谅解与包容。但如若家长对孩子的行为视若无睹、不理不管,甚至拿“他还是个孩子”“关你啥事”“我的孩子我管不了”等嚣张话语反呛,便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直接加剧了人们的“厌童”情绪。因此,“厌童症”现象的实质并不是跟孩子过不去,而是对纵容孩子的父母生气。

  二是自媒体的乱引流。受流量为王的驱使,特别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只要拿起手机随手一拍就是一则“新闻”,且越是极端越有讨论热度。部分自媒体为博取公众眼球,有意通过“熊孩子”事件渲染扩大“仇童”现象,将孩子从“小天使”转变为“小恶魔”,扩大了舆论场的撕裂冲突。冲突意味着流量,矛盾越大,声量越大,当带有“激化”矛盾目的的报道越来越多时,必然影响很多人的认知,人们自然可以被轻而易举“煽动”情绪,“厌童”的雪球则越滚越大。

  三是大环境的低气压。2022年我国人口开始负增长,总和生育率跌破1.1,国家出台放开三孩的政策,各地也在积极健全生育配套服务,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但当下社会,尤其是经历新冠疫情之后,焦虑似乎已经成为公众最常见的情绪之一。年轻人不愿意生育,认为本来平时工作、生活已经手忙脚乱、自顾不暇,碰到一些像“熊孩子”影响自己的事情容易格外敏感,容貌焦虑、婚姻焦虑、年龄焦虑、职场“求生”等内心压抑已久的负能量还会一触即发。这在无形中助推了因个别不文明现象而排斥整个儿童群体的氛围。

  有关建议

  一是媒体的正向引导。厌恶“熊孩子”行为并不等于厌恶全体儿童,各网络媒体在报道有关“熊孩子”“厌童”等相关信息时,应摒弃极端观点,不因极端案例盲目给群体贴标签、搞霸凌、带节奏。一是多进行正面引导。“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优良传统,媒体作为舆论宣传主战场,应更多的宣传正能量,如多宣传孩子的“天使”行为、“暖心”事件等,引导人们改变对“熊孩子”的固化印象,对孩子抱有善意。二是评论区合理控评。在打开“熊孩子”新闻的评论区时,怒气值相当高、戾气相当重,评论区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相关媒体应进行合理控评,净化网络空间。三是给予儿童发声权。在“厌童”引起争论之时,作为这一词汇主体的儿童,没有也无法参与到讨论中来。作为社交媒体场域的“失声者”,也应更多被给予发声权,媒体可通过街头采访、专访等多种方式,去了解13岁以下年龄段儿童的真实想法,把话筒递给他们,以此来提高人们对儿童的尊重和理解。

  二是父母的言传身教。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作为进入社会前的必要一课,父母有必要将公共场合的界限意识从小就传递给孩子。一是幼儿时期立规矩。父母从小就要开始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引导孩子学会餐桌礼仪、公共场合不可以大声喧哗、和小朋友在一起时要懂得分享,不能让孩子耍赖等等,把孩子教育成一个守规则,懂礼貌的人。二是成长过程多陪伴。一起和孩子玩儿、一起和孩子读书,能增进亲子关系,可以让孩子打开心扉,家长也能更加全面地了解孩子,更好跟孩子进行沟通。三是教育过程多肯定。家长在“教娃”的过程中,少说“否定句”,多说“肯定句”,直接告诉孩子做什么,从正面积极引导,有效减少“熊孩子”行为。

  三是友好的社会空间。儿童既属于家庭,也属于社会,创建一个包容、便利的育儿环境,并不能单纯依靠其他社会成员的自我道德约束,而更需要不断完善“幼吾幼式”的公共空间规划与公共服务。首先是制定好“儿童友好型”政策。在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资源配置等工作中,坚持儿童优先,注重儿童参与,将儿童放在优先位置。城市规划建设中,从“1米高度看城市”,体现儿童视角。然后是打造好“儿童友好型”城市。分类制定建设指引,合理改造公园、学校、医院、街区、广场、道路、绿地和儿童中心,儿童娱乐活动、交通出行及自然教育提供更多安全和绿色的室内外公共空间。如探索打造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服务阵地,在高铁车厢中划分出儿童和成人专用区域、商场增设第三卫生间、免费建设儿童区等措施。最后是完善好“儿童友好型”服务。结合推进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在托育、教育、医疗、文化和体育等方面更加关注儿童群体特殊性,体现儿童发展需求,促进公共资源向儿童倾斜,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健全困境儿童、病残儿童、留守儿童与流动儿童优先享有公共服务制度,适度提高相关服务和保障标准。

  总之,我们认为也希望,一个理想的充满温情的社会应该是这样的:公共空间里,儿童游乐设施、母婴室等基础设施充足,孩子哭了闹了,父母马上安慰孩子,客气对周围人说:“不好意思,吵着大家了,添麻烦了。”而周围人微笑说:“没关系,小孩就是有活力!”(汪丽霞 洪一帆)

  值班编辑:奚同北

  值班审核:何柳斌

  值班编委:陈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