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3年04月07日     |    制作:  周章云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健报道:4月3日,分宜县人大常委会发布系列公告,公布一批领导干部任免。

  分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号)

  分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任命:

  郭璀萃为分宜县人大常委会钤东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分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分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8号)

  分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决定任命:

  潘勇为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钟升为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胡嫱为分宜县商务局局长;

  袁永辉为分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袁祺为分宜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林志强的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潘勇的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卫华的分宜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黄东芳的分宜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分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分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分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任命:

  张文华为分宜县人民法院杨桥人民法庭庭长;

  蒋文娟为分宜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敏为分宜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海根的分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鸣的分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姜志刚的分宜县人民法院杨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分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分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袁永辉辞去分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4月3日分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分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袁永辉辞去分宜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分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分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值班编辑:肖哲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朱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