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理学子普法下乡,探访红色传承里的寻乌经验

来源:      |    日期:  2022年07月20日     |    制作:  李明泽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为引导学生深入探索“寻乌经验”,理解“唯实求真”的内涵,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寻乌经验”,助力中国法治建设,7月,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暑期三下乡“客家韵,寻乌情,青春红”社会实践队来到寻乌县,探索“寻乌经验”诞生于此却传播至全国的奥秘。

  法院座谈,回忆“诞生”

  一场大雨过后,微风清爽,实践队一行来到了寻乌县人民法院。在与立法庭潘春玲庭长和赖梅灵老调解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实践队员们理清了“寻乌经验”的“前世今生”。据介绍,1930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经过大量调研后,于寻乌县写下《寻乌调查》和《反对本本主义》两篇光辉著作,第一次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的著名论断。此后,寻乌调查“唯实求真”的精神,在赣南这片红色大地上生根发芽,代代相传,绵延不息。2017年,寻乌县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重调查、重证据,深入基层、依靠群众,依托基层自治组织和人民调解网络,构建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

  ▲寻乌人民法院潘庭长为实践队员介绍寻乌经验

  “寻乌经验的成功绝不是偶然,而是每一位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努力深耕的成果。我们寻乌县农村人口众多,基层矛盾繁多。在这种社会情况下,我们构建了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等组成的团队,突破法院传统模式下鞭长莫及的尴尬困境,积极主动作为,开展诉前调解活动,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潘春玲庭长告诉实践队员们。随后,赖梅灵老调解员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与实践队员们分享了诉前调解的特点和工作方法。面对实践队员们的疑问,赖梅灵调解员结合具体案例,从案件矛盾的各方面展开论述,逐一突破,事无巨细,给实践队员们传授了满满“干货”。

  法治小院,畅听“扎根”

  蝉声嘹亮,鸟鸣清脆。踏入寻乌县澄江镇谢屋村法治小院,白墙黑瓦,竹柏繁茂,高矮房屋交相辉映,错落有致,文明标语随处可见。只见竹柏树下,谢屋村老支书谢继盛、澄江镇澄江法庭基层人民法官刘炎军等人与实践队员们团团围坐在一起,欢笑畅谈。

  “我们村以前有很多‘调皮’的村民,村里赌博、喝酒、比富斗阔等歪风陋习渐盛,风气变坏。后来我们村干部从各方面理解村里面的思想动态,从老人安置、小孩教育、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努力把‘赌博一条街’转变为了‘法治一条街’,村民村风有了很大的改善。”谢继盛老支书向实践队介绍道。

  ▲法治小院交流

  国法如绳善恶是非应依国法,民心乃秤褒贬美丑应合民心。多年来,刘炎军法官积极开展巡回法庭、法治宣传、诉前调解等活动,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乡村,让“寻乌经验”落地生根,飞人寻常百姓家中。倾心交谈中,实践队员们仿佛看到一位位基层干部、人民法官扎根基层,奔走在田间地头,用行动化解纠纷、守护民心的样貌。

  留车法庭,共见“繁荣”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为进一步了解“寻乌经验”在法治中的实际运用,实践队还来到留车人民法庭驻庭学习,入户调研。实践队了解到“寻乌经验”曾两次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并在全国广泛推广,遍地生花。在留车镇,实践队员们目睹了村民们淳朴亲切的笑容,见证了小镇繁荣宁静的面貌,深刻体会了“寻乌经验”与民共建、与村连治、与法同行的优势。

  ▲实践队员在留车镇进行普法活动

  “此次寻乌之旅,在各位法官、调解员、村干部的讲诉和分享下,我切切实实感受到中国乡村的法治现代化需要各个地方基层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共同努力。日后,我将更加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养,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发光发热。”实际队员李欢感慨道。

  生于角落,漫遍全国。“寻乌经验”从诞生、扎根到繁荣,离不开“唯实求真”精神的指导,更离不开每一位基层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努力。寻乌之旅,实践队员们追根溯源“寻乌经验”,体验“寻乌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真实写照,为传承和发展“寻乌经验”贡献青春力量。文/游佳芸 图/洪雅诗

  值班编辑:李明泽

  值班主任:何柳斌

  值班编委:傅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