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商联”联动联调 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柳菁、谭洋、全媒体记者冯晓鹏报道:为持续完善和落实惠企纾困司法政策,畅通人民法院与工商联联系沟通机制,推进“法院+工商联”工作联系机制走深走实,近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吉安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化解一起涉企二审商事纠纷。该案从提出上诉到成功调解仅用时19天,为企业纠纷化解跑出了“加速度”。
2022年,某材料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价值32万余元的购销合同。供货期间,材料公司额外提供了合同外货物,总货款达70万余元。建设公司在支付48万元后,以“签收人无权确认合同外货物”及“单价未经确认”为由,拒付剩余22万余元货款,引发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建设公司败诉,但其不服已提起上诉。
法院收到上诉材料后,考虑到双方此前为长期合作伙伴且均为企业,立足企业长远发展,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启动“法院+工商联”联系机制,将案件委托至市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创新对接机制,形成解纷合力。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本案将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由一审先行调解延伸至二审审理前调解。商会选派具备企业工作经验的调解员主导调解工作,法院承办法官担任指导法官,组成调解小组,共同查阅案件卷宗,梳理案件争议焦点为送货单所载货款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发挥制度优势,实现“三个效果”统一。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调解小组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庭庭审流程举证、质证、辩论,指导法官负责释法说理工作。某材料公司当场出示了其与某建设公司工作人员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702564元货款已经结算。某建设公司虽默认其收到货物,但仍称对方履约不规范,货款金额应重新协商。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此时商会调解员凭借其对企业了解,劝导双方当事人着眼长远,缩短解纷流程。某材料公司可通过调节加速资金回流,创造更多利润。某建设公司通过调解亦能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商誉。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均作出让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现了有机统一。
延伸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协议达成后,调解小组就进一步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完善履约流程等向双方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助力企业从源头防控法律风险,力争实现“调解一案、规范一片”的司法效果。
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运用“法院+工商联”联动机制的成功实践。下一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工商联将持续加强密切合作,总结经验,强化企业合同规范化管理指导,建立商事纠纷预警机制,将更多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值班编辑:傅蓝天
值班审核:周艳华
值班编委:傅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