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非法利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被告人覃某某认罪 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    制作:  江南小编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高译丹摄影报道:为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覃某某通过网络购进“西地那非”药粉等原材料,自行生产加工,制作成多种男性保健食品进行销售。其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侵害危险,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对该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在庭审中,覃某某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期宣判。这也是该院办理的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2月29日,记者从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获悉,被告人覃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夏某某、杨某某(均另案处理),通过网络购进“西地那非”药粉、男性保健品外包装盒等原材料,自行生产加工,制作成多种男性保健食品,经由网络发布广告进行销售。

  “西地那非”属化学药品,属于处方药,有较强的副作用和严格禁忌,其用法用量有明确规定,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才能服用。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西地那非”是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品中添加的成分。

  该院认为,被告人覃某某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侵害危险,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维护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该院在对覃某某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处覃某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承担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支付损害赔偿金的民事侵权责任。庭审中,覃某某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期宣判。

  在此,检察机关提示广大民众,尤其是老年人群体,应到正规医疗机构或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保健品,购买时应当认准批准文号、安全标识等,谨防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危害身体健康。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