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逆行撞上小车 骑行者车损人伤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2年12月09日     |    制作:  江南小编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杜水根、全媒体记者李巧:电动车与小车意外相撞,车损人伤,孰是孰非?近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新建大队与法院驻队调解员成功调处了一起电动车与小车相撞事故,判定电动车因逆行肇事应负事故全责,并赔偿小车车损维修费1万元。

  今年11月27日晚9时40分许,陆某在新建区工业五路加油站附近骑行电动车逆行,途中与正常行驶的小车赣AU0***发生相撞。由于陆某骑车车速较快,因此该起事故不仅导致电动车、小车因撞击受损,而且陆某涛本人也因倒地受伤,送医治疗。

  新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警后经现场勘查及询问双方当事人,判断该起事故主因系陆某骑行电动车逆行导致,而赣AU0***车主张某则系正常行驶,在该起事故中没有过错。据此,认定陆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责任认定出具后,经驻队新建区人民法院交通法庭法官主持调解,确定肇事方陆某除应自理本人医疗费外,还需赔偿张某小车维修费1万元。12月6日,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个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了一时的方便违反交通规则逆行、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其实图来的不是方便,很可能是惨痛的代价。”南昌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靠右走、戴头盔、不逆行”,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要观察交通标识、标线。如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不论大车小车,都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