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区:集体违建被城管拆除 业主自称遭开发商“欺骗”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2年11月03日     |    制作:  严佳成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文/图 卢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范晶

  宜春一住宅小区200多户业主竟然要集体现浇,实施违建。这让辖区城管“压力山大”。

  9月21日,袁州区凤凰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再次组织队员,将抢建的16处违建进行了拆除。然而,这一行为引起部分业主不满,指责执法队伍只拆4期不拆3期,区别执法。执法城管大队长对此的回应竟是,3期没拆的原因不太清楚。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赴现场调查。

  投诉:“购房”赠小房间 开发商被指欺骗消费者

  “两房改三房、三房改四房,买房子的时候销售人员是这样说的,我们才选择购买。”“我们一户人口比较多,要买四房的,开发商说这就是四房,简单改造一下就可以。”在宜春袁州区凤凰春晓小区,4期业主你一言我一语回忆着当时购房的场景。

  据4期业主反映,购房时,销售人员称可以将采光井浇筑,便多出一间卧室,多出来的面积相当于赠送,不少业主也是看中这一点,“不再犹豫”选择交钱。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当业主凿开墙体对采光井现浇时,便收到了凤凰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整改通知单,执法队员将现浇的建筑予以拆除。

  “开发商说可以现浇增加套内面积,城管又跟我们说是违建不能现浇,到头来损失不还是我们购房者承担了。”刘女士十分头疼,他们一家4口,要三房才住得下,现在只有两房,目前处境着实有些“尴尬”。

  据了解,面临相同问题的4期业主一共有280余户,部分业主认为开发商存在欺诈销售、虚假宣传,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便找到开发商对质。

  “开发商‘甩锅’个别销售员,老板又总不在,找不着人。”业主们对此答复不满,“几乎所有4期业主都理解成可以现浇,也是个人行为吗?”

  另外,部分业主称,凤凰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存在区别执法,凤凰春晓3期也是类似情况,但开发商说可以浇筑的采光井,业主也确实都进行了浇筑,达成了“两房改三房”“三房改四房”的预期。“都是一个小区,3期业主也都进行了浇筑,也没听到说要拆,难不成4期业主是‘后妈的孩子’?”不少业主对此表露不满。

  现场:“采光井”不采光 业主现浇增加套内面积

  9月20日,一辆载满装修材料的三轮车驶入袁州区凤凰街道凤凰春晓小区,停在该小区4期。经观察,该小区4期1、2、4、6共四栋住宅楼都不同程度存在违建。在2栋楼下抬头向上望去,低层住户已将靠近采光井的墙体凿开设置成房门,待现浇上方封顶之后,便多出来一间小卧室。该小区2栋,从一楼往上共有7层凿开了墙体,低层的几间房屋已大致浇筑完成。

  而在该小区内,大部分现浇建筑已经被拆除,现场散落着拆除墙体后的碎石和用于承重的木材。在进行浇筑的户主入户门上,基本都贴有凤凰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的整改通知单,称业主现浇行为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加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在业主认知中,这不属于违章搭建。首先,开发商设计的采光井四周没有一扇窗户,完全没有起到采光作用,进行现浇也不会影响任何人;其次,小区3期大部分业主改采光井为房间已完工,目前都在正常使用,说明可行现浇。

  调查

  三期也属违建未拆除 城管被诉区别执法

  9月20日下午,凤凰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武在凤凰街道二楼参加会议,据了解,此次会议正是要商讨凤凰春晓4期违建问题的处置方案。

  张武表示,此前,该大队针对小区违建,基本都下达了执法通知书,并进行了拆除,4期200多户业主,见单独建不了,便联合起来统一搭建,拆除违建方面该大队也承担着很大的阻力。他说,虽然该大队及凤凰街道已经安排了人员在小区巡查,但还是有部分业主“偷摸”进行搭建,而且愈演愈烈,再不组织拆除,将会形成第二批大规模违建。

  9月21日,凤凰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对凤凰春晓4期近期抢建的16处违建进行了拆除。

  在业主为何执意要进行违建的问题上,张武认为原因有二。其一,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可能存在“两房改三房”“三房改四房”的说法,不过,经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认为,不构成虚假宣传;其二,采光井的设计为业主搭建提供了便利,房屋结构布局也不合理,有些130平方米的房子,客厅很大,房间却只有2个,业主加建的意愿比较强烈。

  在张武看来,小区违建成风,存在设计方面的原因,规划等部门在前端需把好关,不然,将给城市管理后端执法部门带来很大压力。

  同样是违建,为何3期“安然无恙”?针对这一质疑,张武表示,3期确实有几栋楼都将“采光井”进行了现浇,不过,具体情况他并不太清楚。他于今年年初才到任该大队,凤凰春晓3期是去年交付,在如何建起来的问题上,市、区两级领导参与协调会时称,将展开核查,但目前还没有明确说法,像被“冷处理”了。

  对此,业主并不满意上述说法,“都在同一个小区,接受的待遇却不一样,这分明是区别执法”。

  宜春市腾达置业有限公司:未出具过书面承诺可进行扩建

  第三方企业信用查询平台企查查显示,宜春市腾达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法定代表人王正初,实缴资本3000万元,大股东系腾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存在一条股权冻结信息。

  该公司负责后勤的工作人员称,公司卢姓总经理不会赶到现场,并转达其意见称,公司没有书面给过客户承诺,可以怎样去改动房屋结构,4期业主进行浇筑与公司无关,公司也不便任何发表观点。

  然而,业主称,系销售人员承诺后期可以浇筑才确认购房,怎么就与公司无关?“这一块一直有在扯,但这是领导层面的东西我也不太清楚。”该后勤人员回复。

  记者希望能得到该公司高层回应,多次致电该公司,截至发稿前,该公司并未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应。

  值班编辑:严佳成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