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旭辉江来中心答应退还定金 旭辉地产“花式”营销并非个案

来源: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2年05月31日     |    制作:  严佳成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兰春、全媒体记者范晶摄影报道:5月23日,本报在A04版以“未明确告知房屋存在不利因素南昌旭辉江来中心还拒退定金”为题,对市民刘先生家人欲在南昌经开区“旭辉江来中心”购房,遭遇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报道,引发众多读者共鸣。

  连日来,不少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或在本报新媒体平台留言,反映“旭辉江来中心”屡遭业主投诉,希望旭辉地产能正视问题,而不是“花式”营销。

  进展

  记者介入后开发商答应退定金

  记者前期采访时,刘先生称他妻子、姐姐分别欲在南昌经开区“旭辉江来中心”购房,交了4万元定金后发现,选中的两套房屋存在影响采光和通风的不利因素,营销中心工作人员不仅未提前告知,还存在《定金合同(住宅)》信息填写不完整、“私下”收取定金等情况。

  5月25日,记者随刘先生一同前往“旭辉江来中心”营销中心,经双方协商,开发商答应退还4万元定金。

  刘先生说:“困扰我大半个月的定金退还问题终于解决了,非常感谢江南都市报的帮助!”

  深追

  “花式”营销非个案 此前曾被投诉

  有读者在本报新媒体平台留言表示,刘先生家人遭遇的选中的房屋存在不利因素未被告知情况并非个案。

  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去年5月,就有人在网络平台投诉,称遭遇旭辉地产“花式”营销。该投诉人称,在购买“旭辉江来中心”一房屋时,认购协议、现场沙盘、规划图纸和营销中心工作人员均未提及“该房屋与相邻底商屋面存在不利因素”。

  不仅如此,投诉人在准备和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合同条款增加了商业烟道、排烟风机管道等设备说明。

  投诉人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与前期营销中心现场公示、认购协议约定条款不一致。

  旭辉南昌公司营销负责人桂玉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投诉主要异议部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问题,并否认之前也出现过类似情况。

  不过,在上述网络平台上,南昌经开区“五型”办曾就相关投诉作了两次回复。

  去年6月18日,南昌经开区“五型”办回应称,经开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核实处置,投诉人与旭辉地产协商一致。

  去年6月25日,南昌经开区“五型”办再次回复称,6月21日上述投诉人再次投诉称,旭辉地产没有履行当时的承诺,后期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就该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事情移交给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经开分局进一步处理。

  “旭辉地产‘花式’营销并非个案,除了网络平台曝光的事例,还有购房者直接起诉的情况。”前述读者反映,今年2月,南昌经开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名购房者与旭辉地产“旭辉江来中心”项目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曾因傍“名校”“地铁”被指涉嫌违规营销

  买房是件大事,对每个家庭来说要考虑很多因素,如学校、交通等。早前曾有媒体报道,因为傍“名校”“地铁”,“旭辉江来中心”营销中心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营销,现场策划经理却称系工作人员个人行为。

  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内容。

  南昌市教育局和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曾联合下发通知,规范房地产项目广告宣传,严禁使用“名校”“学区房”等宣传语。

  对此,有业主认为,旭辉地产如此“花式”营销售房,难道这就是他们的“用心构筑美好生活”?希望开发商能真的做到为每一位客户打造舒适、绿色、健康的生活体验,而不是“花式”营销。

  沙盘显示的规划酒店用地被调整为住宅用地

  旭辉地产对外宣称,该集团在南昌经开区中央公园板块打造集大型商业综合体、文体中心、公园、住宅于一身的大体量城市综合体项目,以“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的姿态,助力区域消费升级和城市繁荣。

  然而,近期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则《〈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JQ401(C)-L02、L03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批前公示,引发不少“旭辉江来中心”业主的热议,因为该地块原本规划的酒店将改成住宅。

  有业主表示,购房时,“旭辉江来中心”营销中心沙盘中该块地为规划酒店用地(政府暂未出让),结果现在酒店“消失”,旭辉地产还谈什么建设“城市综合体”?希望旭辉地产能有所担当,因为业主选择在此购房,很大的原因就是看中了板块的配套设施。

  桂玉洁称:“其实,公司也不希望这块地进行住宅开发,酒店对于周边发展好于住宅,因为城市规划一定要丰富。具体看来,这个地块周边其实也不缺住宅,区域发展需要配套先行。目前,公司已经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诉求。”

  值班编辑:严佳成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黄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