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江西国内国外房产教育旅游美食汽车体育房产旅游
您当前的位置 : 江南都市网 >> 法治江西 >> 法院

家中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判刑又罚金

2021年08月30日 17:38 来源: 江南都市网 编辑:叶伟

   江南都市报讯 近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喻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至12月期间,喻某在自己位于南昌市的家中,先后三次容留刘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片剂。2020年9月,喻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喻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其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傅少华 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