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转包”贩毒,4名毒贩获刑

来源:  :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0年12月21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黄飞 胡星星 全媒体记者张凌报道: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尚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贾某、殷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各处4名被告人罚金一万元。

   6月25日15时许,吸毒人员孙某找被告人王某帮忙购买两粒“麻古”和两小袋冰毒,并通过微信转账毒资人民币2200元给王某。王某遂联系被告人殷某购买,并通过微信转账毒资2000元给殷某。殷某于是联系被告人尚某购买,并通过微信转账毒资1300元(剩300元未支付)给尚某。接着,尚某又安排被告人贾某送“货”,贾某将孙某所需毒品放置于南昌市东湖区某宾馆附近一楼道旁并告知殷某,殷某通过微信支付100元给贾某作为辛苦费。随后,殷某将毒品放置地点告知王某,王某取得毒品后,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大厦附近交与孙某。同年8月9日、10日,4名被告人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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