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法官倾心调解促纠纷化解

来源:  :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0年12月07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程志军、梁碧雨 全媒体记者张凌报道:近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生命权纠纷案。2018年9月,死者邢某与7位大学同学一起到贵溪市某水库游玩,费用自理,死者邢某在饮用啤酒后翻越水库栏杆到水库游泳并溺亡。死者邢某父母诉至一审法院,要求水库管理人某管委会、库长单位某镇政府、某旅游开发公司等赔偿损失。部分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鹰潭中院。

   鹰潭中院依法受理后,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规定,并从法理,到情理、到道理,与各上诉人进行了推心置腹的交流。死者邢某作为成年人,未对自身安全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应自行承担酒后溺亡的全部责任,但各上诉人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同意支付死者邢某父母共计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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