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公安救助野生猫头鹰
来源: : 江南都市报 | 日期: 2020年07月03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报讯 通讯员彭绍刚、卢招娣摄影报道:7月2日上午,永丰县鹿冈乡,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由永丰县公安局鹿冈森林派出所民警进行野外放飞。
原来,今年5月,该县恩江镇居民刘女士手提一只装有猫头鹰的果篮来到永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求助。据刘女士称,她在午休时偶然听见家里的玻璃窗户被某种物体重重撞击了一下。怀着好奇心,她走近一看,发现有只幼小的猫头鹰掉落在地上,翅膀在不停地扑腾,飞不起来,似乎是撞伤了。
收到这一救助请求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对这只猫头鹰进行体质健康检查。野保人员对猫头鹰的伤势进行简单处理后,发现其仍不能自由飞行,于是建议森林分局民警对其进行收养观察,待其体质特征恢复后放归自然。
经过民警近两个月的精心喂养,猫头鹰逐渐恢复了健康和野外生存能力。于是,民警决定将其进行放飞,这便有了文章开头民警放飞猫头鹰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