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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东湖:夫妻搭档抢劫,双双被判刑罚

2019年12月10日 09:47 来源: 江南都市报 编辑:叶伟

   江南都市报讯 阙丽娟 胡星星 全媒体记者张凌报道: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以犯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闵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8年6月20日12时许,闵某在南昌市东湖区某公厕内盗窃刘某裤子口袋内的钱包并离开现场,刘某发现后追出公厕,闵某从钱包内拿出4000余元现金放进自己的衣服里后,将钱包归还刘某,但刘某要求闵某继续归还剩余钱款,此时万某(闵某的老公)来到现场,得知闵某盗窃被害人钱财后,控制住刘某,帮助闵某逃离现场。后刘某一路追赶闵某至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市政停车场,闵某与万某将刘某扑倒在地,殴打其眼睛等部位,并咬伤其手臂,后离开现场。

   今年3月4日,闵某、万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闵某、万某的家属积极赔偿了刘某的损失,刘某对被告人闵某、万某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