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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检察院公诉一校车司机危险驾驶案

2019年08月13日 09:35 来源: 江南都市报 编辑:叶伟

   江南都市报讯 黄玉娟 全媒体记者张凌报道:校车安全关乎孩子们的生命安危,校车作为接送孩子的重要载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若超载则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近日,高新区某幼儿园园长范某某和校车司机熊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6月5日,范某作为该幼儿园的园长,安排熊某驾驶校车标牌超过有效期的校车前往几个学生接送点接学生,其中也包括平时由其他校车负责接送的10名学生。该车在行驶至南昌市高新区某路逆行时被民警查获,经核实该车核载19人,实载31人,其中28名学生,1名司机,2名老师,超载率达63%。经调查,该幼儿园校车在接送学生过程中长期存在超员现象,范某明知该情况未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并对被查获当天的严重超载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范某对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载客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