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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法院远赴上海开展执行工作

2019年08月13日 09:34 来源: 江南都市报 编辑:叶伟

   江南都市报讯 刘媛平 全媒体记者张凌报道:“难道我花了700多万元只是买到了一纸不动产权证?”近日,南昌县人民法院联合上海公安、法院,用一场计划周详的执行清场行动证明:不存在的!

   4月21日,买受人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平台拍得被执行人张某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一处房产,办理完产权登记后,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父母仍在房中居住,不愿主动交房,而进行清场腾房也是困难重重。

   8月2日,南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翠云组织执行干警远赴上海开展清场行动,并针对此次行动的各项特殊情况制定了行动方案。先向辖区人民法院及派出所商请协助,由当地法警、民警、小区物业配合执行行动,在充分熟悉执行现场情况的优势下,确保清场行动万无一失;到达现场后,向被执行人父母释明情况,明确告知该房产已经法院拍卖,不归其子所有,提醒二老保管好贵重物品,再以接受询问为理由将被执行人年迈患病的父亲护送至物业服务中心,以免老人家面对执行现场情绪激动造成不良后果;完成清场后,将被执行人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入册后移交至仓储公司进行保存,在完成清场任务的同时,保障好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