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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着制服或着装不整齐 不得驾驶执法执勤车辆 全省高速路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常态化

2019年05月20日 09:29 来源: 江南都市报 编辑:叶伟

  

     江南都市报讯  洪土斌  全媒体记者叶伟报道:“路政执法人员驾驶执法执勤车辆时,禁止下列行为:未着路政制服,或着装不整齐;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执法证;不按规定使用示警灯、发声器……”日前记者从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获悉,为落实“五型”政府建设要求,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高速路政准军事化管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的路政执法队伍,该总队下发通知,作出“五个不准”、“八个禁止”要求,并实行高速路政准军事化管理常态化。

要求“五个不准”“八个禁止”

    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规范路政执法人员日常行为管理,严格遵守着装风纪规定,做到风纪严整,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状态良好。路政执法人员不准有下列行为:1.工作时间内饮酒和饮酒后上岗;2.着制服出入休闲娱乐场所;3.从事与职权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4.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吃请或馈赠;5.其他有损路政执法队伍形象的行为。

    同时,路政执法人员驾驶执法执勤车辆时,应当禁止下列行为:1.未着路政制服,或着装不整齐;2.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执法证;3.开车不系安全带或接打手机;4.酒后驾驶;5.违法行驶;6.不按规定使用示警灯、发声器;7.将执法执勤车辆停放在休闲娱乐场所;8.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或影响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

高速路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常态化

    “立正、稍息,跨列,蹲下、起立,看齐。”近期,全省高速路政各大队,积极开展军事训练活动。内容除了正常军训外,还包括了交通指挥手势训练。

     “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高速路政准军事化管理,并常态化。”该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省高速路政将以训促管为原则,把军事训练作为锤炼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打造一流队伍的重要途径,制定军训计划,开展军事训练,定期举行会操,检验军训成果。

    “准军事化训练工作的开展,规范了路政执法人员工作、生活中的言行举止,增强了队员之间凝聚力,展示了路政执法队伍蓬勃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采访中,南昌高速路政支队路政人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