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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西湖法院审结一劳务者受害责任案

2019年04月29日 13:22 来源: 江南都市报 编辑:叶伟

    江南都市报讯 吴凡云、傅少华 全媒体记者张凌报道:一位60多岁的老人,在帮雇主卸木板时,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摔成重伤,住院20多天后产生巨额医疗费。日前,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雇主刘三仔赔偿老人李银华各项损失九万元。

    据法官介绍,提供劳务者作为从事为他人运货下车的成年人,对于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是否存在危险隐患应做出估量,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便爬上车头作业,意外跌落致其受伤,未尽到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与此同时,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对劳务提供者在作业过程中未尽到安全提醒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的义务,所以双方均应对损失各承担5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