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江西国内国外房产教育旅游美食汽车体育房产旅游
您当前的位置 : 江南都市网 >> 江西新闻

骑车遇破损井盖摔伤,谁担责?

2019年04月12日 10:53 来源 编辑:江南小编

  江南都市报讯 何晓洁、魏长根全媒体记者李巧报道:埋设煤气、电力、通讯等地下管道的窨井,一旦其井盖缺失、破损,无疑就成了一枚可能对过路行人、车辆造成威胁的“定时炸弹”。那么,一旦有人因破损井盖受伤,该由谁担责呢?近日,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一女子被破损井盖绊倒摔成九级伤残

  不久前,南昌市民严某骑行电动车在南昌市青云谱区施尧路行驶,当她行驶至江铃隧道口时,由于路面窨井盖断裂下沉,使得电动车被凸出地面的破损井盖绊倒,严女士因此从车上栽倒在地,身体多处受伤。最后,经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判定,严女士因此次事故造成了九级伤残。

  虽然这次受伤不致影响性命,但严女士认为,她在受伤后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均因此受到了较大影响;而令她倒地受伤的“罪魁祸首”,就是位于江铃隧道口的这口破损的窨井盖——要不是相关责任单位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令井盖破损外凸,严女士骑行的电动车就不会被绊倒,自然也就不会令她遭遇这次伤害。

  为了讨个“说法”,严女士决定向窨井盖的责任单位索赔,以弥补因伤造成的损失。由于她无法确定井盖的管理和维护单位,严女士将有关市政、区城建、区市政所、通讯运营商一并起诉至法院。

  窨井责任方需尽维护、修复责任

  一审庭审过程中,双方就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各执一词。“当时电动车在压到了路面上的井盖,车子就倒了,”庭审中,严某表示,事发时井盖是塌陷的,所以自己的电动车压到才会导致摔倒受伤。而相关被诉单位均辩称,其既不是涉案井盖的所有权人也不是使用人,也对该井盖没有任何的维护及管理义务。

  为查清事实,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和当事人一同前往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法院查明,该处导致严女士摔倒受伤的窨井埋设了通讯光缆管道,因此相关通讯运营商应当对窨井使用安全予以维护。

  法官表示,窨井等地下设施具有一定危险性,但管理人可以通过管理予以改进或避免损害发生或将其降低到最低限度。管理人对窨井等地下设施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及时维护、修缮、保证设施安全。因窨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的,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管理人不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的,将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作为井盖的管理和养护单位,如证实是因井盖塌陷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车辆行驶的情况下,通讯运营商未尽到及时维护、修复或者标识,及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的义务,对因此导致的事故存在过错,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承办法官及时释法说理,对双方的权利和责任进行了剖析之后,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结案,即由相关通讯运营商付给严某因本次事故所致的各项赔偿费用5.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