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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5% 较去年同期上升18.9个百分点

2019年03月14日 09:43 来源 编辑:江南小编

  江南都市报讯李晨明、全媒体记者石鹏报道:3月13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我省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已出炉,优良天数比例为94.5%,在全省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以PM2.5计)中,景德镇市、赣州市、上饶市位列前三位。

  据了解,今年2月,我省降雨量略偏多,大气自净能力略好于往年,气象条件总体有利,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45.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5%,较去年同期上升18.9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均同比下降,下降幅度在6.5%-65.3%之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同比上升。信丰县等82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樟树市等24个未达标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实现同比下降,浔阳区同比持平,共青城市同比不降反升(上饶经开区、武宁县、新干县当月或上年同月PM2.5数据缺失,无同比变化情况数据)。 另悉,今年2月全省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以PM2.5计)分别是:景德镇市排名第一、赣州市排名第二、上饶市第三、鹰潭市及抚州市并列第四、吉安市第六、宜春市及新余市并列第七、南昌市排名第九、萍乡市排名第十、九江市排名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