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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女司机闯祸了 饮酒后醉驾撞上信号灯

2019年02月14日 14:45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江南小编5

江南都市报讯 刘文锋 李红艳 全媒体记者叶伟报道: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法院判决:被告人熊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8年7月1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熊某和朋友陈某一起饮酒后,由熊某驾驶一小型轿车搭载陈某从八一大道由南往北行驶,当行驶至永叔路口时与路口信号灯灯柱发生碰撞,造成熊某及在副驾驶位置的陈某均受伤的交通事故。民警接警赶至现场后,将熊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检测。经检测,熊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230.93mg/100mL,超过80mg/100ml醉酒临界值,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南昌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经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湖大队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熊某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年8月30日,被告人熊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且具有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毫升以上,应从重处罚的情节。据此,遂依法作出述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