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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救助后还看不起病 政府将兜底

2018年11月14日 09:34 来源 编辑:江南小编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汪清林

  11月13日,南昌召开全市健康扶贫工作会议,部署健康扶贫下一阶段工作,会上,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南昌在健康扶贫上出台了一些“干货”,利好政策将惠及更多贫困患者。

  其中包括,南昌将提高贫困人口医保最高支付额度。对贫困患者享受了各种医保外,看病还有困难的,政府将实行兜底解决。此外,一些重大疾病不用自己花钱,将实行免费救治或专项救治,提高居民就医获得感。

  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度25万元

  近日,南昌市卫计委、扶贫办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南昌将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保障投入增长机制,构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五道保障线”,确保贫困患者住院个人自负比例控制在10%之内;资助所有南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每个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为10万元。

  南昌市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统一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每个年度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额度为25万元。同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大病保险一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含转外就医)补偿比例达到90%。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医药费超过7500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医保看病还有困难政府将兜底

  南昌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补充保险,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提高至不低于330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分别按目录外75%、目录内90%的比例和顺序进行补偿。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农村特困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大病患者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的救助范围予以救助,或用临时(特别)救助等政策综合保障。 对贫困患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仍有困难承担个人自负费用的,以及不需住院但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精神病、失能性疾病等特困患者,由南昌各县级政府实行兜底解决。鼓励各地探索建立政府、社会、慈善相结合的“爱心”救助兜底机制。

  96家医院看病不需缴纳住院押金

  今后,南昌还将全覆盖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贫困患者在5个健康扶贫工作县(区)的96家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相关住院手续。

  贫困患者在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对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其中暂时不能即时结算的,贫困患者只需先交付该次医疗总费用的10%,待医院与各相关部门结算后,再退还其中多交的部分,以此减轻贫困患者就医的垫资压力和负担,确保患者看得起病。对贫困患者在县域外就医的,政府应组建由人社(医保)、民政、大病保险公司等部门构成的“一站式”窗口负责结算。

  免费救治儿童先心病等10类重大疾病

  南昌市还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其中6类重点人群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服务,健康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提升对贫困群众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10类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和耐多药肺结核等15类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全面掌握贫困群众的疾病信息,对所患疾病预后良好、能够进行有效治疗的患者,及时组织实施救治。

  贫困患者看普通门诊也有报销

  按照市、县级医院不低于总床位的5%、乡镇卫生院不少于2张的标准设置扶贫病床,落实对贫困患者的“七免三先一后”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费用,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患者的就医负担。

  南昌还保障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降低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准入门槛,扩大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范围,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方便贫困患者就医。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现贫困人口“门诊有报销”。

  此外,南昌还积极争取政府出资为贫困慢病患者购买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