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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检察院积极开展公务卡自查监督工作

2018年08月30日 15:51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江南小编5

江南都市报讯 姜星 全媒体记者叶伟报道: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提高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执行率和减少现金使用率,高新检察院积极开展公务卡自查监督工作。目前,该院自查发现2017年1-12月报销还款金额11.9万元,使用率低下公务卡3张,未发现超出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外支出,为进一步强化公务卡管理和使用,该院多举措推进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有章可循。依据高新区公务卡管理办法,该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明确持卡人员范围,注销离职、退休人员公务卡;明确公务卡日常管理、支付管理和报销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多用公务卡报销,减少现金报销。

二是明确职责,正确使用公务卡。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要求持卡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明确自身职责,妥善保管公务卡,正确使用公务卡结算经费支出,遵循公务卡报销程序。

三是加强现金管理,减少现金使用率。该院积极倡导使用公务卡报销,对于现金报销的经费开支,首先倡导通过公务卡现金报销,减少经费开支中现金使用率,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对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标明的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可以使用现金支付。

四是强化公务卡支出报销审核。规定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的,应当在免息还款期内报销,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需办理借款手续,由主管部门代为申请,持卡人返回单位后再及时报销,确保按时还款。财务人员根据姓名、交易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等信息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并审核发票、消费凭证等票据无误后,予以办理报销手续。对于使用个人借记卡或个人信用卡代垫费用报销的行为,一律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