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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保护饮用水源地

2018年08月20日 09:32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江南小编5

       江南都市报讯  图/姚卫东  文/吴祖春 全媒体记者叶伟报道: 2018年6月,会昌县检察院民行干警与生态执法大队人员在日常走访中发现,位于会昌县石壁坑水源保护区雨水收集区准保护区内的富城乡富城村路边的一个山坳内填埋了大堆的建筑废料垃圾、露天堆放大量的生活垃圾。发现这一情况后,该院民行部立即立案调查,随后向富城乡政府发出了检察建议,积极与富城乡政府沟通协调,督促富城乡人民政府进行清理。在和乡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垃圾得以清理,有效地保护了水源地的安全。

      据介绍,近年来,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切实保护会昌县饮用水源地。该院出台《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会昌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与此同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的“饮用水源地保护”活动领导小组。深入该县石壁坑水库源头,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针对水库饮用水源地遭受污染问题,综合运用抗诉、督促履行职责、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石壁坑水库作为会昌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成为会昌县城居民饮用水唯一来源。为了保护好饮用水的安全,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积极联系县生态执法大队,开展保护行动。